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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农村厕所粪污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意见(试行)

浏览量:14385 | 时间:2019-09-30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办发〔2018〕3号)和《河北省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冀乡建办〔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临西县2018年已完成无害化厕所改造2018座,2019年完成8600座。2018年、2019年共计改厕10618座,其中双翁式9035座,水冲式1583座。由于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均未完善,改厕实施完成后需进行粪污回收处理,解决二次污染。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二、运行模式

采取政府采购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专业化企业进行统一粪污回收、定期收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争年底前,全县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集中收集和处理。目前我县所改厕所化粪池容量约1m³,平均每户每年需回收2次(按化粪池容量达到80%-85%清掏一次)。其中,作业费、运输费、车辆、人工等费用,每户每次需60元,为进一步减轻农户支付负担,回收费用由政府、农户共同负担,即每次每户农户自筹30元,县财政负担30元。农户部分在回收时由农户自行支付,政府部分,按照约定支付方式支付。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总投资1274160元,其中政府投资637080元,农户自筹637080元。

(二)支付方式。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每季度拨付25%清掏款。

(三)资金追加。后期运行中,如有2018年前改造的农村厕所进行回收处理,按本意见规定的标准和方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

四、监督检查

中标企业在实施作业时要建立工作台账,每一次回收处理都应由村民签字确认,每月将工作台账报县农改办。农改办要根据台账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督促该项目顺利开展,成立由县城管局及各乡镇组成的农村厕所粪污回收处理项目督导小组,重点对中标单位回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回收登记表、调查农户满意度等。设立举报电话,农户可举报乱排乱放的人员和车辆,也可举报中标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如查实发现有不按照协议履行责任义务的,可从项目资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将改厕粪污回收补贴、收运处理外包服务费用等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所需资金按时拨付,确保市场运作高效运行。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临西报、微信平台、条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后粪污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私拉乱运、随意倾倒、胡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