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你的来信,我们已将你的问题转交至县人社局,现答复如下: 人社局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人李女士于2022年6月到该公司做数据标注员,工作15天,其中含7天试用期,被拖欠工资480元。经人社局协调,该公司已将工资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