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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全面整治非法使用液化气通告

浏览量:12459 | 时间:2022-09-23


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西县商务局

关于全面整治非法使用液化气通告

 

为规范液化石油气的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委、政府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在我开展全面整治非法使用液化气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使用液化气的非居民用户。

二、整治对象

(一)使用非法液化气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使用非法液化石油气瓶主要指正在使用的超过四年没有检验、应报废而未报废(包括未在临西县主管部门进行钢瓶信息备案跨区域配送流通的钢瓶、非智能角阀、气源瓶源头不可追溯、翻新)等不合格钢瓶。

(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

(三)其他存在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的行为。

、整治时间

(一)集中整改自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前,非法气瓶不合格气瓶由各用户或单位自行到合法气站或联系合法气站换为合格钢瓶。非居民燃气用户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商业燃具或用气设备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且便于维护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燃气用户应当按照安全用气要求,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并及时更换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或者已达到使用年限的气瓶、燃具、连接管

(二)统一查处:2022年9月26日起,由各乡镇园区)、城管、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教育、民政、消防、商务、卫健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在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凡发现非法气瓶,一律无偿清收,集中销毁;凡发现餐饮等经营单位使用非法气瓶,一律严惩重罚,并追根溯源对相关供气企业及个人予以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