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征询《临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 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及有关项目实
为全面加快临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临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临西县妇幼保健站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河西镇东升街(南居委)住宅家属院棚户区沿街门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对象:临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的被征收人。
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目的:对《临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临西县妇幼保健站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河西镇东升街(南居委)住宅家属院棚户区沿街门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反馈方式:
1、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地址:临西县清泉街中共临西县委党校院内。
2、拨打电话联系征收办工作人员收集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319-8571279)。
四、意见和建议反馈时间:请广大被征收人将自己对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的不同意见和建议,自发文日起30日内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反馈。
五、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征询意见结束后,县征收办将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进行修改,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公布。
附件:1、《临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临西县妇幼保健站棚户区改造项目沿街商业门店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河西镇东升街(南居委)住宅家属院棚户区沿街门店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