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9449 | 时间:2018-07-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根据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市政府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主动性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从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角度出发,增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再部署,再安排,再完善,迅速行动,明确职责,严防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二、明确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按照省市要求,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实行分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园区)、乡镇(园区)领导分包村(居委会),每个坑塘、每段河道、沟渠都要建立台帐,责任到人。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分包台帐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fbwxj@sina.com)。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各乡镇、园区负责:以村和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河流、沟塘、水坑等全面排查,登记备案;组织专门人员在坑塘、池沟、河道等事故多发区域进行24小时值守;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载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的监管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原砖瓦厂附近水坑的安全隐患;对废弃、遗弃的水坑进行填埋。

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坑塘的安全隐患;对建筑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告诫其严防学生接近建筑工地。

城管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公园、内河水域的安全隐患;安排人员定期巡逻检查。

水务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县境内河道、水渠的安全隐患;安排人员值守巡逻,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继续实行局领导包校、校领导包村、教师包人制度,责任到人;通过印发公开信、家访、电话、短信等形式,对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

宣传报道部门负责:电视台、今日临西等媒体要开辟暑期学生防溺水知识专题、专栏,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溺水学生的救治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合力。

三、强化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市政府已将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照“水域分包,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值班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各类水域警示标识醒目、防护设施齐全,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彻底消除溺水安全隐患,把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做实、做牢。

县政府督查室将抽调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存在较大隐患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发生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附件:风险水域管控台账(电子版可在zfbwxj@sina.com中下载,密码:282617093)

联系人:王秀娟       电话:1383196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