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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临西县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浏览量:7681 | 时间:2020-11-04


一、参保对象:(注意:整户参保,否则会影响报销)

(一)具有临西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临西县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五保户人员100%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费;低保对象个人先行缴费,后期给予60%的定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四)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出生的政策内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带户口本到医保局窗口做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政策。

二、缴费标准:

个人每人283元(其中居民医保280元,长期护理保险3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

三、缴费方式:

(一)农村户口在村自助终端缴费,299个村自助缴费机可以同时缴费;城镇户口或县城居住居民到居住地居委会缴费。

(二)以其他缴费方式为辅,如关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

四、政策待遇:

(一)门诊医疗待遇:

1、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50%,高血压年封顶225元,糖尿病年封顶375元。

2、门诊特殊慢性病: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4500元;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限3000元;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慢性中重度肝炎限3000元;肺结核病限2000元;精神病限1000元;艾滋病限7000元;高血压病限3000元;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限3000元;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限3000元;老年痴呆症限4000元;肾病综合症限2000元;重症肌无力限3000元;癫痫限3000元;肝硬化失代偿期限4000元;帕金森氏综合症10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10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10000元;恶性肿瘤10000元;血友病10000元;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00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10000元。

每年4月份和10月份集中申请,患者或家属带相关病种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到所属辖区卫生院进行申报。经认定后相关治疗费、检查费、药费按照规定报销。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高血压III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肺结核、帕金森氏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18种普通慢性病封顶线为6000元/年,报销比例为75%;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重大慢性病封顶线15万元/年,报销比例90%。随时申请,每月集中审批认定。

(二)住院医疗待遇:

临西县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单位:元)
医疗机构
封顶线
起付线
报销比例
邢台市内一级



150000
100
90%
邢台市内二级
400
80%
邢台市内三级
1000
65%
邢台市域外
2500
50%

(三)住院手续办理:

1、本地住院手续办理。办理申请住院手续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个人社会保险卡(IC卡)。由接诊医生填写住院审批表,经院方、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署意见后,读社保卡审批入院。

2、异地就医、急诊住院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外出在异地急诊住院,首次领取使用社保卡需持社保卡到人社局四楼415房间匹配激活,在医保定点刷卡药店修改密码。在入院前或入院三日内直接在手机微信关注“临西县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我已阅读----(用过的可直接登入)新用户注册----登入----新增备案人---转诊转院---个人直接申请转院---异地就医地---就诊医院---就诊时间(改成住院当天的时间)----提交---查询备案结果。(癌症放化疗和尿毒症肾透析患者每年第一次转院需到医保局备案
(四)大病保险年度合规费用自付部分超过一万元进入大病保险待遇,年封顶线40万元。大病保险分段比例支付: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支付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部分支付65%;2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取消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五、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个人缴纳3元钱,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参保人员,在护理服务机构或家中产生的医疗护理服务费予以报销。 
(一)服务形式:1.医疗专护 2.机构护理3.居家护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1.医疗护理服务:定期巡诊、观察病情、监测血压、体温、脉搏、呼吸,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他给药途径;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头洗发、擦浴等。2.生活护理服务:洁面、理发(剃须)、洗脚、床单更换、整理房间等。
(三)待遇标准:1、一级医疗专护100元/天,二级医疗专护120元/天,报销比例70%;2、机构护理60元/天,报销比例70%;3、居家护理20元/天,报销比例85%;4、在区外定点护理机构接受医疗护理的,报销比例降低20%;5、参保人员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