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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浏览量:9436 | 时间:2018-07-06


2018年6月23日凌晨02时25分,威县洺州镇李寨村一小卖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汲取威县“6.23”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经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开展“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整治范围

(一)“三合一”建筑。

1.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性场所”;

2.利用住宅或出租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3.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人员大多留宿的“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

(二)“九小场所”。

1.小学校(幼儿园):非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床位在50张以下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2.小医院: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

3.小商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

4.小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饭店、烧烤店、酒店等餐饮场所。

5.小旅馆: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

6.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录像厅、歌舞厅、练歌房、棋牌、茶社、游艺、游乐等歌舞娱乐场所。

7.小网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

8.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洗脚房、美容美发场所。

9.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27日)

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区、本系统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清查摸底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28日至75日)

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集中进行清查。7月5日前,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清查摸底情况汇总建档后报县政府213室,由消防大队备案。同时,要组织和发动“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722日)

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消防检查记录表》(附件5),根据治理标准和工作措施(附件3、4,对排查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整治。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证场所,要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抄告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请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要实行联合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723日至731日)

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针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效果。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摸排不彻底、整治走过场、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严格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问责。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三合一”建筑和“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张克灿任组长,各乡镇(园区)、公安、住建、工商、安监教育、文广新、卫计、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华阳兼任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认真安排,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落实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二)周密部署,加强宣传。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的范围、标准、要求及法律责任,对本辖区及行业系统内的“三合一”建筑和“九小场所”,悬挂“一懂三会”提示牌(附件2)、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附件6),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布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使专项整治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

)联合执法,标本兼治。各乡镇(园区)政府要加强对“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的监管责任,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等基层网格力量,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区域、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对于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要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组织力量盯住不放,督促限期整改;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工商、文广新等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时清出违规住宿人员;对于电线私拉乱接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签订承诺,捆绑责任。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责任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向县政府递交承诺书,各公安派出所要向县公安局递交承诺书。要普遍建立层级责任体系,确保每个单位落实责任人、责任领导、责任机关,实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加大督查,确保落实。县政府成立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督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在行动期间如再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影响火灾事故或一次火灾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的,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实行倒查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7月5日前,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清查摸底情况汇总建档后报县政府21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lxxgaxfdd@163.com7月10日前,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向县政府递交“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承诺书》(附件1)。725日前将《“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登记表》(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县政府21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lxxgaxfdd@163.com

(联系人:于永1893195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