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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2018年度洁净煤补贴发放方案

浏览量:10869 | 时间:2019-04-11


2018年采暖季已结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18实际情况,现制定2018年度洁净煤补贴及劣质煤置换费用发放方案。

一、补贴标准

洁净煤补贴标准175元/吨(其中:省级补贴100元/吨,市级补贴50元/吨,县级补贴25元/吨),按每户不高于2吨标准给予补贴。

二、洁净煤补贴发放方式

(一)洁净型煤补贴发放方式

1、对购煤户在我县洁净型煤企业采购的洁净型煤补贴发放方式(邢台市确定我县洁净型煤生产销售企业为建烨洁净型煤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中旬,省、市相继下发了2018年洁净煤保供补贴等相关文件。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按照往年做法根据邢台市洁净型煤推广价格及补贴标准政策的指导意见及发放流程,我县在此之前已要求型煤企业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下调了150元/吨供煤到户因此,对2018年型煤企业销售的洁净型煤仍按原标准给予企业150元/吨的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如下

1)对洁净型煤企业的补贴。购煤户在型煤企业购买的洁净型煤数量和应补贴金额(150元/吨),乡镇(园区)提供给农业农村局汇总,根据农业农村局汇总的数据由财政局将补贴款拨付到乡镇(园区),乡镇(园区)核实后将补贴款拨付到该企业

2)对购买洁净型煤农户的补贴。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洁净型煤购买数量和应补贴金额(每户2吨以下据实统计,每户超过2吨的依2吨统计25元/吨),由财政局将补贴款拨付到乡镇(园区),乡镇(园区)核实后按标准将补贴款拨付到村到户。

2、对购煤户在我县洁净型煤企业以外采购的洁净型煤补贴方式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洁净型煤购买数量和应补贴金额(每户2吨以下据实统计,每户超过2吨的依2吨统计175元/吨),由财政局将补贴款拨付到乡镇(园区),乡镇(园区)核实后按标准将补贴款拨付到村到户。

(二)洁净型煤以外其他洁净煤补贴发放方式

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购煤户除洁净型煤以外其他洁净煤采购数量和应补贴金额(每户2吨以下据实统计,每户超过2吨的依2吨统计175元/吨),由财政局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园区),各乡镇(园区)核实后按标准将补贴款拨付到村到户。

三、劣质煤置换洁净煤费用拨付方式

根据省、市部署和大督查办公室督查要求,我县2018年采暖季期间积极开展劣质煤置换工作根据各乡镇(园区)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需置换名单,发改局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采购洁净型煤,由县财政将置换费用通过县发改局拨付到洁净煤供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