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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临西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 责任清单的决定

浏览量:12247 | 时间:2019-12-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市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邢机编办〔2019〕90号)要求,新编制的临西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已经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经梳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共2415项,责任事项共426 项,公共服务事项49项。其中,行政许可207项,行政处罚1716项,行政强制8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42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确认141项,行政奖励29项,行政检查127项,其他58项。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两个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更不得擅自创设和增加。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清单动态调整

“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两个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职权部门提出,经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司法局联合审核和按程序提请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更新。对“两个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需列入“两个清单”的,按程序办理。

之前公布的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与本决定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附件:临西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请在临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pdf


                          临西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