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临西县关于接受省政府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冀教督委﹝2018﹞2 号”即《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分年度规划(2018—2021)》,河北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将于12月份对我县进行评价。对照《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自评工作,目前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评价标准。
特此公告
临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