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公告公示

临西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14922 | 时间:2020-03-31


为切实推动殡改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火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自2020年4月15日起,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农村、居委会的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去世,必须无条件实行火化。自10月1日起,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均实行遗体火化,不得火化后再装棺土葬;少数民族城乡居民去世后,在尊重民族习俗的基础上,提倡火化、节地生态安葬。各类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等一律凭火化证领取。

二、提倡厚养薄葬。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风尚。老人在世时,子女要尽好赡养义务,多在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安慰,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自觉做到孝敬在平时。老人去世时,丧事从简,提倡“当日葬”,原则上不超过3天;治丧期间提倡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敬献鲜花等方式哀悼逝者,节约不必要殡葬支出,推进文明守孝、戴孝。

三、实施全民惠葬。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对于各村(居)自觉实行火化的临西县户籍城乡居民,给予事主家庭一次性奖励,骨灰可暂时存放在县骨灰堂。

四、倡导文明祭扫。实行文明低碳祭祀,鼓励群众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宣读祭文、网络寄语等形式缅怀故人。破除在祭扫活动中焚烧纸扎等丧葬用品陋习,减少火灾隐患、保护环境。

五、强化示范引导。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起,严格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执行火化政策;带头革除丧葬陋习;带头节俭办丧、文明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对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联合执法。对违规土葬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暗中提供封建迷信服务以及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对因丧葬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妨碍交通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由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拒绝、阻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破除丧葬陋习,倡树殡葬新风,关心、理解、支持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临西县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