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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城镇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补充条款

浏览量:13137 | 时间:2019-10-30


根据《临西县城镇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安排,并结合我县2019年度长护险进展的实际情况,对“第六条补充如下:

长护险试运行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即视同参加长护险。2019年度长护险基金不再筹集个人缴纳、财政和福彩体彩公益金补助等部分,只筹集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划转部分。按照“按月折算”原则,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别应划拨金额如下: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应划拨金额。我县共有参保职工14199人,按月折算每人每月2.9元×3个月×14199人=123531.3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应划拨金额。全县共有参保城乡居民334337人,按月折算每人每月3.3元×3个月×334337人=3309936.3元。

两项合计,2019年度长护险基金应筹集资金共计3433467.6元,筹资比例为职工医保4%、居民医保96%(保留整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