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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2018-2020年度)

浏览量:18333 | 时间:2018-11-29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采暖季洁净煤保供工作,根据《河北省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2018-2020年度)》《邢台市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2018-2020年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坚持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突出重点、保障民生的原则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切实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型煤与型煤专用炉具捆绑销售政策,搞好型煤专用炉具的推广使用,实现型煤燃烧、排放达到最佳效果;继续健全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洁净型煤保供能力;抓紧协调落实优质煤源,确保供的上、不断档。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2018-2020年,各乡、镇、园区在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村落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行政村,通过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和无烟煤,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对清洁取暖暂不能覆盖的村落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对2020年底前拟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的乡镇,以推广洁净煤为主,对于已经使用洁净型煤的,要继续保障洁净型煤供应;对使用其他洁净煤的,要保障洁净煤供应。

(二)阶段目标任务

1.2018年,全燃煤户数约为6.7万户,每户取暖季按2吨煤计算,洁净煤(含洁净型煤、无烟煤、兰炭)保供量总计13.4万吨后附2018年全县洁净煤保供量)。

2.2019年,全燃煤户数约为5.9万户,洁净煤(含洁净型煤、无烟煤、兰炭)保供量总计11.8万吨。

3.2020年,主要是“双代工程”不能覆盖的边远区,继续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总责,与“双代”工作一起统筹安排,同力推进。在摸清相关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对清洁能源替代总体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完善,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责任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乡、村,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问责机制。要完善跟踪督导机制,加强协调调度。

(二)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清洁煤托底保供政策,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发改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落实洁净煤保供方案,完善洁净煤配送体系,组织好洁净煤供应;县住建局要把洁净煤保供纳入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总盘子”,统筹谋划推进;县农业局要按照确村确户的原则,建立详实的供需台账,做好农村地区洁净煤推广工作;县财政局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落实补贴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质监)要加大对生产企业洁净煤的抽查力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省民用燃煤标准;邢台市环保局临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工商)要加大煤炭交易市场管控力度,严格市场监管,严查严打违规运输、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等行为;县公安局、交通局要保证洁净煤运输道路通畅。

(三)完善保供体系。我县经批准列入省洁净型煤保供体系项目1个,尽快组织与山西晋煤集团签署年度供煤战略协议。

)落实好补贴政策。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北省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的通知》中,明确了洁净煤的补贴标准,市、县补贴标准和分担办法另行规定。财政对洁净煤推广补贴资金要足额保障到位。

)抓好督导落实。县双代办要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对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洁净煤保供方案落实情况、企业开工情况和洁净煤配送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用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