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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浏览量:19802 | 时间:2018-11-29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政发〔2018〕6号)和《邢台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邢政发〔2018〕6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创新型临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临西为主攻方向,围绕“双创双服”活动,聚焦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环境,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临西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0年,高质量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5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家。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达到1家、2家、2家,院士工作站达到3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平台扩量提质工程。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重点加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打造标志性高水平研发平台,着力吸纳京津创新资源,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1.实施创新机构倍增计划。扶持一批优势明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平台晋级国家级创新平台。2018年,重点支持河北省轴承研究院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力争2020年,我县新增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6个。(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工信)、各乡(镇)园区)

2.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积极培育研发、孵化和服务业绩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在科研设备进口、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财政资助、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园区)

3.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和流程,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支持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4.完善协同创新平台载体。支持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合作,加快推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的建设,重点支持中伟卓特、飞豹新能源建设省级创新平台,支持万邦复临等有条件的企业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三年内建设省级创新平台6个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国资委;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二)实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前沿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集中发力,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催生供给侧改革新动能。

5.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优质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及示范基地。依托中伟卓特液压传动产业,加强与燕山大学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生产工程机械挖掘机整机,打造亚洲最大的液压传动制造基地;依托飞豹新能源公司,不断巩固高倍率锂电池市场优势,积极开发汽车动力锂电池和数码锂电池,积极打造华北重要的锂电池生产研发基地;鼓励扶持万邦复临药业加快新品种生产线与产品研发检测中心建设,扩大市场份额,成为上海复星集团在北方的重要中医药生产基地;依托润德再生资源利用、兰科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快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园。2020年,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集聚区及示范基地达到5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6.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研究制定我县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在高端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造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5项县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力争三年内纳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工程2个,推动现有新兴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大幅提升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一批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综合应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乡(镇)园区)

7.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的新格局。加快建立并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商务),各乡(镇)园区)

8.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发展,加强种质资源创制及育种技术创新,培育转化示范小麦、谷子等新品种。重点支持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生物肥料、生物农兽药、生物饲料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到2020年,省级星创天地达到2家,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办、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商务),各乡(镇)园区)

(三)实施创新主体倍增工程。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积极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壮大创新主体,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

9.打造一批行业旗舰式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面向全国布局创新链、延揽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我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重大工艺改进、重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实现强强联合,聚合创新资源,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10.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地,调动企业申报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咨询机构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每年组织小规模培训2次以上,参训企业2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入库后备高新技术企业6家,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园区)

11.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市、县精准帮扶20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到2020年,总数达到350家。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园区)

12.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协同创新效能,充分发挥联盟在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技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四)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积极开展产业对接、项目对接、人才对接,加速引进技术、成果、项目、人才等高端创新资源,着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在推进协同创新中加快提升我县创新能力。

13.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主动承接京津等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由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加大科技招商力度,结合重点产业需求精准招商,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到2020年,组织实施重大成果转化项目30项,重点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辐射带动性强的科研成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乡(镇)园区)

14.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临西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强与外地尤其是京津地区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对接合作,吸引有实力有影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园区)

15.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对接行动,鼓励各乡(镇)园区、各单位广泛开展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工作。开展系列科技成果推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乡(镇)园区)

(五)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能力,构建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新格局。

16.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要求,重点完善园区工作组织机构,优化园区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园区创新服务能力。园区建成至少1个研发平台,新增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园区)

(六)实施人才强市工程。用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17.加强人才引进培养。通过实施“百名硕博引进计划”等各种人才引进活动,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到2020年,全县院士工作站达到4家;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人才5名;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民营企业家)5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工信),各乡(镇)园区)

18.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扩大科研院所和高校自主权,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深入贯彻《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优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委、县编委办)

(七)实施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工程。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加强专利创造运用,加大科技投入。

19.打造“双创”升级版。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1家孵化器、2家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到2020年,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达到1家、2家、2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工信),各乡(镇)园区)

20.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开展知识产权系列宣讲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和民众的发明创造意识。推动全县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持续快速增长。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运营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为专利权人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全方位服务,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21.倡导创新文化。精心组织办好科技活动周、专利周、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提升科普基地功能,扩大科技活动公众参与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政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好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热点科技问题的宣传解读,开展科技政策“进园入企”活动,营造推进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技创新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二)加大科技投入。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加大补短板力度,重点保障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上升。健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乡(镇)园区)

(三)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国家、省和市已出台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试点,建立政策落实督导体系,推进改革举措的梯次实施和落实到位。搭建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园区)

(四)开展监测评价。落实《河北省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科技创新月度、季度形势分析指标体系,开展定期的创新活动统计监测。探索建立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每年初发布上年度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数据。完善包括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在内的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数,开展创新能力分析评价,发布年度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园区)

(五)突出协调联动。建立各乡镇园区协调推进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层创新的指导和带动。各乡镇园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重要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并报县政府备案。(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六)注重创新考核。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园区,县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增加指标权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