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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浏览量:23919 | 时间:2018-10-23


为认真落实《邢台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行动方案》(邢办字[2018]14号)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全面解决好当前农村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以“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科学规划、健全机制、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县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全部村庄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达到“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采取整治措施;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编制县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对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设施以及村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做出统筹安排。依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快县域内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或扩容改造当地垃圾处理场,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推进乡镇转运站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座转运站,配备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各村也要根据村庄规划,组织相应垃圾收集、转运以及处理设施建设。

(二)科学确定垃圾处置模式。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模式。在农村配备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设施,清运队伍分片负责,及时清运垃圾至县垃圾处理场,对距离现有垃圾处理场较远的村庄,可通过建设中转站的方式转运到县集中处置。

(三)建立日常保洁制度。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置农村保洁队伍,及时对村内及村域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扫、清理和收集,保持村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的整洁,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不外露、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管体系,落实有关部门、乡镇(园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各乡镇(园区)是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村庄内外、水塘沟渠、田间地头、乡村道路、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无露天堆放生活垃圾,达到垃圾入箱(桶)无裸露的标准,并及时组织开展垃圾死角集中清理活动。

(四)完善垃圾处置长效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保洁以及维护和运行等费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要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指导督促各村落实日常保洁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责任,严禁乱扔乱倒、就地掩埋生活垃圾。

(五)积极引进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乡村参与、公司运营、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引进市场机制,激励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推行以PPP模式为主的多种市场运作形式。通过招投标程序引进专业性环卫公司,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治理的综合效益,确保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规范有序。

(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各乡镇(园区)要全面排查、摸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数量、规模和位置等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已录录入整治信息系统的要逐个销号。

(七)全面清理农村陈年垃圾。各乡镇(园区)要积极组织,集中开展积存垃圾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行动,清理村内及周边的陈年垃圾,建立日常维护机制,重点清理前期排查上报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陈年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0月中旬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市场化运作,各乡镇(园区)全面开展一次农村垃圾再清理、再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基本达到“五有”标准。

(二)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底前)。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评估。将达到验收条件的有效治理村庄台账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定、规范运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城管、交通、环保、水务、农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西县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导,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农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沿线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县水务局牵头推进农村河湖范围内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县农业局牵头推进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各乡镇(园区)要配合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指导村委会组织动员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村庄内外保洁、清除垃圾死角死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积极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并整合相关补助资金,推动农村垃圾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争取省融资平台资金及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推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PPP模式,将农村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建立财政主导、多元筹资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城管执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专题调度、督导和通报,制定考评办法,对达到要求、效果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要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园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在全县通报。

(五)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文明卫生宣传引导工作,培养农民群众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和先进经验做法,形成良好氛围。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等方式,营造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