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此文件来自于老政府网站资料转移)
临审改办[2015]2号
县政府各部门: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8号)中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我县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衔接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6项,现一并公开。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继续实行变相审批。要认真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各部门要将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2015年5月29日
附件:衔接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