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此文件来自于老政府网站资料转移)
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邢政办发〔2017〕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涉及我县的权力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对应国务院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县政府部门共衔接取消11项,其中,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其他1项、已暂停1项、不具备审批条件2项。为做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县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相审批。
二、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要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取消事项涉及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程序及时组织修订。
附件:临西县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1项)
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