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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4478 | 时间:2018-08-29


(此文件来自于老政府网站资料转移)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与省政府第三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41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邢政办〔2014〕2号)中的事项,结合我县实际,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共6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为搞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保证政令畅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逐项落实工作责任

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明确要求取消的事项,不得再审批,更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变相审批,也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变相审批;对要求下放的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要以部门文件形式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各相关单位要将涉及取消、衔接的事项予以公布,确保衔接到位。

二、加强后续监管

对取消的事项,各部门要强化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健全跟踪监管相关制度,防止监管缺位。

三、及时清理修改相关文件

消和下放的事项涉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相关部门要及时再清理,按照程序规定快速修改,确保部门审批权责与县政府决定保持一致。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将对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以及滥用审批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2. 衔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项)

     

                          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关于衔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个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