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临西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浏览量:8632 | 时间:2018-07-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制检查方案>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生态环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现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纳入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加大林业发展与保护力度,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建立高效完备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全面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和林业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到2020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年净增长1.96个百分点以上。

2.森林蓄积量达到18.7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达

到5847.2公顷,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到100%。

3.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森林采伐总消耗量不突破省、市下达的采伐限额。

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3%、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全年疫情监测覆盖率95%以上。

5.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林业各类工程造林和项目实施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规划、管理、指导、考核和督查等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条幅、会议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通过加大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意识,使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临西、推进生态文明科学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政府的行政负责人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预期目标。

(四)严格目标考核。考核采取乡镇自查和县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完成造林任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作为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每年要根据《临西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按规定上报自查结果。县农业局(林业)要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政府,经同意后在全县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