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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降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8964 | 时间:2018-07-16


2018年4月份我县降尘量指数为24.4/平方公里·月,严重超标,在我省大气污染通道城市各县中排名倒数末位。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快速扭转被动局面,改善我县区域环境质量,科学有效的开展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邢发〔2017〕6号)和《邢台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邢气领〔20181号)要求,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将县城区降尘量控制在9/平方公里·月以内。

二、时间要求

本次降尘治理工作分两个时间段,7月13至7月15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30分,各单位集中开展洗城清洁行动;7月15日后,建立常态化工作模式,长期保持清洁成果。

三、实施范围

本次治理工作以县城区为主,同时辐射城区周边地区。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集中洗城行动

7月13日至7月15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30分县城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业企业、商业门店、城中村集中开展洗城行动。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内的湿式清扫,并进行不间断洒水作业,保持大院内湿润、洁净。

县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街道全面开展湿式清扫和洒水;用小型湿式清扫车辆对明珠广场进行清扫;对城区辅路进行冲洗;督促城区内商业门店和商贸城内商、住户落实门前五包,对楼顶、门窗、玻璃、店前区域进行全面清理;监测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树坑全部铺设花砖、石子,清除裸土。

轴承大世界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门店对楼顶、门窗、玻璃、店前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县住建部门负责对城区及周边地区建筑施工工地内道路和工地周边道路进行全面清理,工地内裸露土地和土方全部覆盖。

县交通部门负责对邯临路绕城干道进行洒水清扫。

县工信部门负责城区及周边地区所有企业料场、堆场三天内全部覆盖到位,不得露天存放。

轴承工业园区、临西镇负责组织辖区内城中村按照时间要求对村内道路进行集中清扫,对村内垃圾进行集中清运;辖区内企业对厂区道路和门前进行彻底洒水、清扫;厂区内裸露土地全部进行覆盖。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楼顶、院落、门前、门窗玻璃等进行彻底清理。

县教育局负责督导建成区所有学校内的洒水、湿式清扫(包括楼顶、门窗玻璃等),确保进行彻底清理。

县卫计局负责督导县城区内的医院、卫生院的楼顶、地面、门窗玻璃等进行彻底清扫。

人行负责督导县城区的各银行内的楼顶、地面、门窗玻璃等进行彻底清理。

政法委负责督导县公安、检察院、法院、交警队、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彻底清理。

县农业局负责本系统内楼顶、地面、门窗玻璃等进行彻底清理。

两办督查室要在为期3天的降尘治理集中行动中,每天开展督导检查,印发通报,并及时将当天检查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审阅。

(二)建立常态化保洁模式

集中洗城行动结束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商业门店、城中村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常态化保洁模式,长期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县城管部门要坚持每天对城区主次道路、辅路、广场进行湿式清扫和洒水;坚持督促城区内、商贸城内、商业门店保持环境卫生,定期打扫;沿街商户装修、修缮房屋料堆不得露天存放,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污损区域清理干净,恢复原貌;城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车厢密闭不得露土、车身整洁不得遗撒;县城区内严禁露天焚烧;与轴承大世界管委会分工协作,对轴承大世界内破损道路、辅路进行修缮;划定区域范围,8月15日前引导烧烤商户全部搬迁至城区外指定区域;对城区内营业性质的散煤使用商户,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或予以取缔。

县住建部门督促所有建筑施工工地7月底全部落实“6+2”控制措施,否则一律停工整改。

县交通部门坚持每天对邯临路、邢临路临西段进行清扫、洒水。

县工信部门每周对企业料场、堆场进行巡查,发现露天存放物料的情况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县环保部门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烟粉尘超标排放行为;涉VOCs排放企业、钣金喷漆、电焊、加油站等全部安装治理设施,否则不得开工生产。

县食药部门7月底前完成所有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与联网工作。

县交警部门对禁行区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城区内严禁重型货车、农用三轮车行驶。

县工商部门严查散煤经营点,县城规划区内一律不得经营散煤。

县商务部门严查城区内加油站点,必须保证所售油品油质达标,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

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财政资金,必须向生态环境治理倾斜,保障及时拨付各项治理资金。

轴承工业园区和临西镇政府督促城中村建立专班,每天打扫村内卫生,保持村内环境卫生。

各乡镇政府要严格管控辖区环境质量,县大气办按照《临西县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奖惩办法(试行)》(临西办字〔2018〕22号)文件规定,对排名全市后20位的乡镇,由县财政直接扣缴生态补偿金1万元,用于奖励环境治理效果突出的乡镇。

广电、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

五、督导考核

本次降尘治理工作由县两办督查室、县大气办联合开展持续的督导检查,环保部门将采用无人机航拍配合本次督查。采取“以克论净”的考核标准,每平方米降尘量超过8克的视为不合格,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消极怠工、应付为主的行为,将移交县纪委进行问责。

六、宣传引导

县委宣传部、广电、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各单位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的正面教材,曝光一批污染环境、消极怠工的反面典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掀起全面启动、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新高潮,为全县人民呼吸上新鲜空气持续提供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