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于开展“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量:17320 | 时间:2020-03-09


2020年3月9日,县政府印发了临西县“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字[2020]17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2月10日,市政府出台了《邢台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土地处置改革,起草了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及“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临西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五未”低效用地处置,有效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土地资源投入产出效益低等问题,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为我县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及分工。①10月底前,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供地率要达到95%以上2018—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供地率要达到67%以上。供而未用土地原则上形成闲置土地前要提前处置,经法定程序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除涉法涉诉外,原则上3个月内处置到位,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年。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土地,要通过追加投资、协商收回、收购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到位,并实行差别化配套政策,倒逼低效企业加速转型升级或搬迁腾地。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由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处置整改、完善提高奖惩总结三方面组成。

第四部分是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由强化领导高效推进多措并举依法处置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方面组成。

临西县业项目“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用而未尽”:指单个项目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期满, 实际开发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即容积率)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土地开发建设面积比例超过1/3 但不足7/10;或者未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的。“建而未投”:指单个项目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期满,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超过25%但不足60%;或者厂房属于闲置状态,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投入生产。“投而未达标”:指单个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建设期满,实现竣工投产,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符合要求, 但项目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产业投资协议约定标准。


临西县“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