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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浏览量:10030 | 时间:2019-06-27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6号)、《河北省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冀自然资发〔2019〕21邢台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邢自然字201922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决打赢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工作重点

——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乡镇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区)党委、政府是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紧盯重点区域。将违法用地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高、整改进展缓慢的乡镇区)作为重点区域,重点督导、重点关注,盯住不放、督促整改。

——抓住重点问题。侵占生态保护红线、破坏基本农田和大面积占用耕地、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整体观瞻的违法用地作为重点问题,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查清违法事实,分析违法原因,厘清监管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推进问题整改。

——查处重大案件。领导批办、新闻媒体披露曝光以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用地典型案件,敢于动真碰硬,集中力量,依法立案查处,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

三、主要任务

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19年各季度土地执法图斑一是通过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对检查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单独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逐级上报。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6月)。按照全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组织召开县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及2019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核实整改阶段(2019年6月至11月)。根据部下发的卫片执法疑似违法图斑,组织开展内业比对、实地核查、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查处整改,边核边改、立行立改,并通过卫片执法系统分阶段报送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及工作报告。

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已于6月14日自然资源和规划报送。

7月15日前,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19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7月26日前,对重点乡镇区)进行约谈,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10月15日前,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报送2019年第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2月)。对全2019年度卫片执法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利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建立台账,分类汇总,将有关成果分送相关乡镇区)人民政府,持续督促乡镇区)整改落实到位。2019年12月26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报送2019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决策部署,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成立工作专班,保障卫片执法工作经费,按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细致核查,严格依法整改。一是严密组织图斑核实工作,结合日常执法巡查,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图斑的合法性判定,逐图斑填报结果,确保卫片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立即组织查处。二是坚持以拆除为主,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产业政策的散乱污项目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民生公益(包括机关团体、新闻出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及其他特殊用地等)、水利设施(包括水工建筑)等城乡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存量违法用地,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可办理用地手续,其他违法用地原则上不再办理用地手续。三是加大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力度,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整改一批、震慑一批,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形成强大震慑。

(三)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全面落实“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整改工作落后地区实施惩戒。坚持既查事又查人、既查违法事实又查决策过程、既纠正违法行为又督促立即整改,对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工作进展缓慢、新增违法用地面积大的乡镇区)在全通报批评,并对乡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对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较大、土地管理混乱、不按要求整改和存在压案不查或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乡镇区),报经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乡镇区)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中好的做法,请及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股

联系人:谷新启 电话:8571523 电子邮箱:Lxxgtz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