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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浏览量:12724 | 时间:2019-04-12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按省市统一部署,结合临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41日至630日,在全开展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置、依法整改”的原则,全面梳理和整治历年例行督察、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委巡视剩余违法用地图斑,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近两年新建、在建等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按时限、分类型完成整治任务,彻底清除存量违法问题,并严格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增量违法行为。同时,对城区内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私搭乱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整治、拆除、取缔;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堆放的各种建材、杂物和占道摊点等进行清理整治。

二、工作对象及目标

对照上级下发任务和排查发现问题对卫片、县城区、公路沿线和新发生等涉及违法用地开展集中整治攻坚,有计划、有步骤、分类别、分阶段处置。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一律断水断电、回填坑槽,并且拆除在建建筑、清除设备;对符合规划但手续不全的,也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限期补办相关手续之后方可施工;尤其是对近段时间新发生的违法占地,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遏制住新的违法占地行为发生。

(一)例行督察和卫片中涉及拆除项目第一批(合计:41处)。

1、2018年卫片图斑

任务量:卫片图斑37个,面积75.6 亩。

1)河西镇   (17处);

2)东枣园乡 (5 处);

3)尖冢镇   (3处);

4)摇鞍镇乡 (3处);

5)临西镇   (3处);

6)大刘庄乡 (3处);

7)下堡寺镇 (2处);

8)老官寨镇 (1处);

9)吕寨镇   (0处);

10)轴承园区(0处);

目标:5月15日完成拆除使全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降至15%以下

2.2018年例行督察

任务量:拆除图斑1个(东枣园乡1个,面积3.22亩。)。

目标:4月底前整改到位

3.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限期整改类拆除图斑

任务量:涉及限期整改类图斑3个,面积18.8按所属乡镇,涉及东枣园乡2 个(18亩)、老官寨镇1个(0.8亩)。

目标: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部门巡查和乡镇排查发现新增违法用地(2018、2019)

任务量:涉及60处,面积86.52亩

(1)河西镇  11处,29.49亩);

2)轴承园区(9处, 11.75亩);

3)东枣园乡(5处, 10.51亩);

4)尖冢镇  (3处,7.05亩);

5)临西镇  (8处, 6.40亩);

6)老官寨镇(2处, 6.08亩);

7)大刘庄乡(4处, 4.53亩);

8)摇鞍镇乡(9处, 4.51亩);

9)下堡寺镇(3处, 3.71亩);

10)吕寨镇 (6处, 3.06亩);

目标:5月底前,巡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新巡查排查等发现问题加入台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同时根据上级下发任务及卫片整改等情况及时下发下批任务。

(三)城区内拆除项目,由县城管执法部门及时纳入问题整改台账。

(四)公路沿线违法拆除项目,由县交通部门及时纳入问题整改台账。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2日至4月15日)

乡镇(园区)政府要对照上级下达的整改任务,对历年例行督察、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委巡视剩余违法用地图斑,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梳理,逐宗制定整改计划,把整改任务分解到每周,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2.集中攻坚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

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彻底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属地乡镇(园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对符合规划不配合整改以及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的要列入拆除整改范围。同时,要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发现一起、列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违法增量。各乡镇(园区)要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将分别420日、5月10日、5月20日左右组织现场观摩并听取情况汇报。

3.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对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对尚未达到目标要求的问题,要强力推进,深化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清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直面存在问题,对挂账督办的例行督察图斑、三年行动图斑和卫片检查图斑等,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共同责任机制,按照时限要求,加快完成整改,避免5月底前涉及图斑未整改到位而被用地限批。对城区、主要道路沿线、生态红线违法占地、农村违法违规房地产等敏感问题,要态度坚决,依法处置,严厉打击。任务重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协调,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小的乡镇,要加快进度,4月底前“清零”。同时,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用地管控,各乡镇村、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继续拆除违法占地存量,对国道交通干线两侧抢占圈建等新发行为,务必露头就打、管死管住。对土地管理失职失责、控制不力的,要按照“五位一体”捆绑机制严肃追责。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定期调度。县委、县政府将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整治作为当前守底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听取汇报。同时县委、县政府把违法占地整改列为督办事项,对重点案件进行追踪督办。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整治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传递压力,解决难题,狠抓落实。由县级分包乡镇领导对各乡镇(园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并协调分包部门对分包乡镇进行分包、盯办和帮扶,尤其对任务重、进展慢、措施不力的重点乡镇将适时调度,强力推动落实。二是凝聚合力。按县部署,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共同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乡镇(园区)拆违工作的主体,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分管副职具体抓、抓具体,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解决问题,形成推进合力。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治理体系,在属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交通、住建、公安、供电、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打好“组合拳”。对不听劝阻,阻挠、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公开曝光。县政府组织共同责任机制部门,组建130人的固定强拆队伍。拆除行动由乡镇(园区)负责协调、指挥,确有难度的可制定拆除计划后,报县政府统一协调,共同责任机制部门配合做好强拆工作。三是严明奖惩。县政府出台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等制度,源头治理,激先促后,加快推进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整治“清零”。

提高整改质量一是台账管理。按照省市提出的5月底前例行督察、三年行动、卫片限期整改图斑清零、持续督促图斑明显进展的要求,将整改任务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随时更新进度。各乡镇(园区)要组织力量对违法占地实地踏勘,摸清详细情况,逐宗确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体现“三个明确”,即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明确责任人员。二是自拆为主。要坚持以个人自拆为主,通过乡镇、村委会、包村干部的深入细致工作,引导违法占地业主主动自拆。三是强拆兜底。对个别违法占地业主,在教育疏导无效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乡和执法部门的协同作用,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树立“强拆不如自拆,迟拆不如早拆”的导向。四是积极对接。对省卫片图斑和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图斑,严格整改标准,确保通过上级验收,方可销号。对应纳入但未纳入卫片整改范围的违法用地,例行督察一旦列入必须整改。五是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集中拆违的重大决策、推进措施和正反典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声势。

)严肃约谈问责。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完不成整改任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工作落后的乡镇(园区,县委、县政府将约谈其主管副职乃至主要负责同志。对乡村主导、纵容未报即用、未批先用、乱占滥用土地问题突出的,由纪委监委按照破坏生态环境进行责任追究。发生重大违法用地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因排查和整改不力,造成我县被用地限批和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